尿毒症患者的重生,始于离世母亲的一个决定……这个政策太重要!
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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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移植医学研究所的病房里,李先生(化名)轻轻抚摸着腹部,感受着那份新生的喜悦。不久前,他成功接受了肾移植手术,结束了尿毒症带来的漫长折磨。
▲医生看望即将出院的李先生
而赋予他这份“生命优先权”的,正是他已故母亲。
去年四月,他的母亲突发车祸不幸离世。在极度悲痛中,家人根据母亲生前意愿,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经过严格医学评估,母亲的肝脏和两个肾脏均符合捐献标准。
“母亲一生善良,她曾说过如果有一天离开,希望能帮助更多人活下去。”李先生回忆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郑重地向家属颁发了捐献证书,母亲的编号也被镌刻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器官捐献缅怀室的纪念墙上。
然而,命运多舛。他刚从母亲离世的悲痛中缓过神来,却又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需要肾移植以延续生命。当得知肾移植需要等待数年时,他几乎陷入绝望。转机出现在协调员告知他:根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规定,因其直系亲属曾捐献器官,可获得国家分配系统的优先权。
“那一刻,我仿佛看到母亲在天上为我点亮了一盏灯。”李先生声音哽咽。
手术当天,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孙煦勇教授带领的移植团队精细手术下,一颗来自陌生捐献者的肾脏被成功植入李先生体内。
当血管夹轻轻松开,移植肾脏迅速呈现健康色泽并开始工作时,手术室内弥漫着无声的欣慰。“捐献者亲属的优先政策,是对捐献者奉献精神的诚挚回馈。”孙煦勇教授表示,“它构建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温暖循环,最终让更多生命获得救治的希望。”
李先生获得的肾脏不仅流淌着陌生捐献者的大爱,更承载着母亲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母亲之爱与社会之爱的共同托举下,李先生的生命重新扬帆起航。
出院前夕,李先生伫立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捐献缅怀室的纪念墙前。母亲的编号安静地镌刻其上,成为无数新生故事的起点。
▲李先生在缅怀墙前深深鞠躬
他双手献上鲜花并对缅怀墙深深鞠躬,声音哽咽却坚定:“妈妈用她的方式延续了生命,也为我换来了重生机会。这份恩情,我会用好好活着来报答,让妈妈的爱继续循环下去。”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缅怀墙前鞠躬
国家政策宣讲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国家建立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制度,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病情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有移植需要的患者。”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
该条款彰显国家对器官捐献者家庭的敬意与关怀。依据规定,在同等医疗条件下,捐献人直系亲属李某因其母亲捐献义举,在器官分配中获得优先分配。此优先非特殊权利,而是基于伦理与制度的温情体现,是对捐献者家庭崇高贡献的认可。
李先生的母亲播下的生命火种,如今在儿子身上得以燎原;而一位陌生捐献者的无私馈赠,则让这新生之火燃得更旺。这份跨越血缘、生生不息的“爱的循环”,闪耀着人性最温暖的光芒。
▲李先生与医护人员合影
谨为生命,传递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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