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无偿献血有关优待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无偿献血有关优待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无偿献血有关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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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献血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通知要求,完善无偿献血激励奖励举措,营造关心参与公益事业、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落实无偿献血有关优待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优待政策的内容及享受人群

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2

相关证件凭据及使用

符合条件的获奖者须主动出示无偿献血证明材料并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一)凭全省各血站或受委托方制发的获奖身份证明(如“河南省无偿献血奉献卡”等),可享受本通知所有无偿献血优待政策。

(二)凭有效身份证件,搭配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证书(纸质或电子版),可前往医疗机构门诊、景区服务窗口,办理费用减免、门票兑换业务。

省血液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家无偿献血获奖者相关数据库及数据接口标准,供医疗机构、公共交通企业、景区等免费对接调用。鼓励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数据接口纳入现有业务系统,或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定期将获奖者身份信息导入,通过调阅核对身份证号等方式,实现“无感式”减免。

3

保障措施

(一)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关于全面落实减免普通门诊诊察费有关无偿献血优待政策的通知》(豫卫应急[2024]26号)要求,主动提升对献血者、用血者关心关爱的服务水平,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措施,营造关心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要按照《河南省献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有关优待政策,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各地政府主办或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实行免费游览政策。



来源:安阳市红十字会